¥ 价格面议 价格
40 供货量
限时特惠 厂家直销一键获取最低报价
对已使用过的电池进行收集,防止其进入生态系统,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一种行为。废旧电池内含有大量的重金属以及废酸、废碱等电解质溶液。如果随意丢弃,腐败的电池会破坏我们的水源,侵蚀我们赖以生存的庄稼和土地,我们的生存环境将面临着的威胁。所以我们有必要将使用后的废旧电池进行回收再利用,一来可以防止污染环境,二来可以对其中有用的成分进行再利用,节约资源。
锌锰干电池的处理
湿法冶金法
该法基于Zn,MnO2可溶于酸的原理,将电池中的Zn,MnO2与酸作用生成可溶性盐进入溶液,溶液经过净化后电解生产金属锌和电解MnO2或生产其它化工产品、化肥等。湿法冶金又分为焙烧-浸出法和直接浸出法。
焙烧-浸出法是将废电池焙烧,使其中的氯化铵、氯化亚汞等挥发成气相并分别在冷凝装置中回收,金属氧化物被还原成氧化物,焙烧产物用酸浸出,然后从浸出液中用电解法回收金属,焙烧过程中发生的主要反应为: MeO+C→Me+CO↑A(s)→A(g)↑
浸出过程发生的主要反应: Me+2H+→Me2++H2↑MeO+2H+→Me2++H2O
电解时,阴极主要反应: Me2++2e→Me
直接浸出法是将废干电池破碎、筛分、洗涤后,直接用酸浸出其中的锌、锰等金属成分,经过滤,滤液净化后,从中提取金属并生产化工产品。
湿法冶金和常压治金处理废电池,在技术上较为成熟,但都具有流程长、污染源多、投资和消耗高、综合效益低的共同缺点。1996年,日本TDK公司对再生工艺作了大胆的改革,变回收单项金属为回收做磁性材料。这种做法简化了分离工序,使成本大大降低,从而大幅度提高了干电池再生利用的效益。近年来,人们又开始尝试研究开发一种新的冶金法--真空冶金法:基于废电池各组分在同一温度下具有不同的蒸气压,在真空中通过蒸发与冷凝,使其分别在不同温度下相互分离从而实现综合利用和回收。由于是在真空中进行,大气没有参与作业,故减小了污染。虽然目前对真空冶金法的研究尚少,且还缺乏相应的经济指标,但它明显克服了湿法冶金法和常压冶金法的一些缺点,因而必将成为一种很有前途的方法。
铅蓄电池体积较大且铅的毒性较强,所以在各类电池中,早进行回收利用,故其工艺也较为完善并在不断发展中。
在废铅蓄电池的回收技术中,泥渣的处理是关键,废铅蓄电池的泥渣物相主要是PbSO4,PbO2,PbO,Pb等。其中PbO2是主要成分,它在正极填料和混合填料中所占重量为41%~46%和24%~28%。因此,PbO2还原效果对整个回收技术具有重要的影响,其还原工艺有火法和湿法两种。火法是将PbO2与泥渣中的其它组分PbSO4,PbO等一同在冶金炉中还原冶炼成Pb。但由于产生SO2和高温Pb尘第二次污染物,且能耗高,利用率低,故将会逐步被淘汰。湿法是在溶液条件下加入还原剂使PbO2还原转化为态的铅化合物。已尝试过的还原剂有许多种。其中,以硫酸溶液中FeSO4还原PbO2法较为理想,并具有工业应用价值。
在近十年中,可充电电池的主流逐渐转为锂电池。特别是我们日常大部分电子电器,例如手机、相机、笔记本等,都在使用锂电池:锂离子电池(Li-Ion)或聚合物锂电池(Li-Poly)。由于能量密度的要求,目前消费电子产品的锂电池普遍使用钴酸锂技术。钴(Co)和钴的化合物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列入2B类致癌物清单,有一定的危险性,不应该直接丢弃。但同时,钴也是比较贵的金属,国内有回收处理的工厂,可以按照废旧电器进行收集回收。
所以,电子电器的充电电池,不要丢弃,和电器一起回收就好。
现在,人们的环保意识有了很大提高,比如北京、上海等城市已经安置了废电池投放桶。相信不久的将来,废电池回收利用的问题必定会得到很好的解决。
有关资料显示,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,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失去利用价值;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无法饮用,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。对自然环境威胁大的五种物质,电池里就包含了三种:汞、铅、镉。若将废旧电池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填埋,渗出的汞及重金属物质就会渗透土壤、污染地下水,进而进入鱼类、农作物中,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,间接威胁到人类的健康。如何及时安全地处理废电池的问题,已日益地摆在人们面前。
近年来,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,废电池的危害逐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,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觉收集废电池。全国各地的环保组织也开展了废电池回收活动,号召人们把用过的废电池收集起来,减少环境污染。但是,在回收废电池的热潮中,不久后人们却发现,回收的废电池并不能得到妥善的安置。
废电池何日变废为宝?
废电池的危害已逐步引起人们的共识。如果再不及时采取措施,今后会有更多的废电池出现,并将会产生更多的废电池危害。因此,把回收废电池当作一件大事来抓,让废电池及时“安家落户”,变废为宝。
那么,到底如何解决废电池回收处理举步维艰这一棘手的难题呢?环保建议,要从根本上解决废旧电池处理难题。一是要使废旧电池的处理在产业政策的轨道上运行,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行业政策及法律法规,并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管理办法及具体的可操作的管理实施细则。二是按照“谁污染,谁治理”的原则,对电池生产企业征收环境治理税,对回收环节、处理环节给予补贴。三是要尽快建立健全系统的废旧电池自愿及强制回收体系。自愿回收体系的建立,可以采取设立公共收集设施的办法;建立强制回收体系,可以采取通过立法要求生产者、销售者收集其产品废弃物。四是由于废电池在运输、储存过程中,可能造成环境污染,因此,应建立起完善的废电池运输管理制度、储存管理制度,把好运输、储存关口,防止二次污染。五是采取电池“以旧换新”的办法,对消费者适当让利,以促进废旧电池的回收。